关于《海绵宝宝》的法律声明
来源:Arting365.com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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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启者: 我公司于2006年12月27日依法在全国市场统一发行引进版60集动画电视系列剧《海绵宝宝》的音像制品。为防范、打击音像盗版行为和维护音像市场的正常次序,我公司现向全国各音像出版、复制、批发、零售单位和广大音像消费者发出如下法律声明: 一、我公司拥有引进版60集动画电视系列剧《海绵宝宝》的全国独家音像出版权、复制权、发行权(含批发及零售权)并有权针对任何盗版等侵权行为采取一切法律维权措施。 二、我公司《海绵宝宝》音像制品重要信息如下: 1)版权名称:《海绵宝宝》;2)广东音像出版社出版;3)版号:ISRC CN-F18-06-0561-0/V.J9;4)条形码:ISBN7-7989-4446-X;5)批准号:文像进字(2006)1060号;6)认证号:国权像字21-2006-1326号;7)广州艺洲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独家发行。 市场上任何与上述正版重要信息不符的《海绵宝宝》音像制品均属盗版,敬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仔细辨认。 三、在国内市场,任何未经我公司许可的出版、复制、发行(含批发及零售)的行为均属对我公司的侵权。目前,市场上已出现《海绵宝宝》盗版制品上市销售,该盗版的出现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利。我公司已启动在全国范围防范和打击盗版的行动,已委托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团队将对盗版出版、复制、批发、销售等侵权行为采取最严厉的法律措施。 四、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敬请各音像出版、复制单位认真审查权利人的版权材料,未经我公司许可不得擅自出版、复制、发行《海绵宝宝》节目;敬请各音像批发、零售单位进行清点盘查,如果发现有《海绵宝宝》盗版产品销售,敬请立即停止销售和自行销毁,并通过合法渠道进货销售。 五、如果我公司律师在市场上调查发现有《海绵宝宝》盗版制品的销售,不论该盗版制品的责任方是否与我公司存在合作关系,我公司必将委托律师依法提请政府相关部门对盗版等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高额赔偿,以弥补我公司损失。 六、欢迎向我公司举报《海绵宝宝》盗版制品的复制、销售及仓储等情况,我公司将以礼酬谢。 以此声明! 广州艺洲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6079431 传真:020-86079739 二零零七年元月 |
本篇编辑:sh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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