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文化创意产业的绊脚石
来源:侨报    作者:社稷    发布时间:2006-09-10

     首届“京台文化创意产业交流会”6日在北京召开。以《庄子说》、《老子说》、《少林寺》等中国古籍经典漫画作品名闻东亚地区的台湾著名漫画家蔡志忠也前往助兴。其作品首次由北京一家数字文化公司制成手机动画,应用到无线增值领域。

     由台湾中华海峡两岸文化产经科技促进会理事长李永萍率领的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大陆访问团,8月31日起,亦先后参访杭州、北京两地的软件产业基地和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探讨与大陆业界合作的可能。台湾文化创意产业在上世纪70年代兴起,目前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链。业内人士认为,合作与交流,可推动两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但是,同行的台湾理慈国际科技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蔡玉玲表示了担忧。
     她认为,与其他产业相比,文化创意产业涉及国情,有非常强烈的保护政策,且会有政治层面介入。 她指出,对产业界来说,重视的是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以及利润和市场,更在意有没有国际的舞台,如两岸官方过多限制,反而会成为推展文化创意产业非常大的绊脚石。蔡玉玲说,文化创意产业的特色之一是电影、电视、手机、网路、出版业等“异业结合”非常密切,只有这样才能使文化创意产业推展得非常顺利,但也会涉及各种产业的审批机构。因此,投资文化创意产业的第一个风险是审批机构特别多,常造成审批时效延误,更因此导致投资风险增加,让投资者却步。

本篇编辑:sh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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