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创意产业急需政策资金支持
来源:产经网-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0-10
     CathyBarbash是中美关系委员会委员,致力于中美文化交流合作。最近几年她组织演出团到中国举办演出,经常遇到票房收入低于成本的情况。有人问她:"不挣钱为什么还要演?"她的回答是:这是必须做的事。

  CathyBarbas组织的演出团几乎都是美国非营利性文化创意产业组织。美国的文化创意产业是在非营利性与营利性组织的共同推动下发展起来的,这使美国成为创意产业最具活力的国家之一。

  对比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专家认为,无论是我国自身的发展经历还是发达国家的经验,都证实了创意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营利性与非营利组织的互补,而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还相当缓慢。

  营利、非营利一个都不能少

  据CathyBarbash介绍,在美国,非营利性文化创意产业组织包括交响乐团、戏剧以及艺术展览等。这些组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公众利益及整个社会发展。非营利组织大都由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捐款建立,不用交税,但收入和收入的使用会受到严格限制。

  "我们常常入不敷出,组织活动经常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捐款"。美国的非营利创意产业每年经济收入134 0亿美元,为政府纳税244亿美元,为美国人民提供了3800万个就业机会。

  在美国,营利性的创意产业组织包括流行音乐演出、百老汇演出以及游戏产业,这些组织的成立目的是为所有者和股东盈利。

  近年来,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逐步发展壮大,各地纷纷推出了扶持政策。

  在上海,市政府通过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融资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方式,投入50亿元建设公益性文化设施,同时运用税务和财政手段引导、鼓励和调控。上海市政府每年从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中拨出1000万元用于区县新建、改建社区文化中心,对街道文化馆站为居民提供各类文化服务的收入实行免税。

  云南省政府近日透露,每年将筹措不低于5000万元的专项补助资金,重点扶持县及县以下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杭州市政府也表示,"十一五"期间将加大对教育、卫生、文体广、科技经费的投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纳税人免征所得税等。

  资金困扰非营利组织发展

  总体看,全国各地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是目前仍以政府投入为主,远没有形成民间捐款的良好环境,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的发展相当缓慢。

  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曹春玲指出,资金的缺乏阻碍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政府对人们的捐赠行为没有完善的激励措施;立法对企业组织的捐赠有税收上的优惠政策,而对个人出资捐赠则优惠幅度不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大众对公益事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另外,非营利组织存在"双重管理机制"。一般情况下,非营利组织的负责人不是选举产生,而是政府指定或提名的;非营利组织要找到挂钩单位作为领导机关,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创意产业还需政策引导

  在美国,政府主要通过政策和法律制度支持创意产业发展,也会资助和捐款给非营利组织。1965年美国国会建立了独立的联邦机构--国家艺术基金会。该基金会作为美国政府的一个艺术组织,每年从国会得到1亿美元拨款。

  "这是抛砖引玉,以鼓励其他方面的捐款。"CathyBarbash说,这种成效是显而易见的,每年其他方面的捐款能达到7亿美元,其中40%分给全美各州、司法辖区艺术机构以及多个艺术组织。

  此外,美国还允许个人为艺术和文化组织捐款,捐款可以从税收中扣除,各州的税收法律也鼓励人们向艺术组织捐款。2004年,美国的个人捐助金额达139.9亿美元。

  美国政府从政策上鼓励创业,并且消除文化创意产业上行政和法律的障碍。这种良好的商业和法律环境,为营利和非营利部门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本篇编辑:sh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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