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海中青年艺术家推荐展(征稿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5-08-20
 每年一届的上海艺术博览会已经成为一个规模盛大、影响久远的具有国际影响的艺术盛会,她已经以其卓越的市场推广力与广泛的文化影响力获得国际艺术界的广泛认同,不仅成为了中国文化艺术市场化及与世界艺术交流的重要平台,同时也成为了中国与上海向外展示经济与文化发展成就的重要窗口。为此,为推动上海文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推动上海美术不断发展与走向市场。由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主办,上海明圆文化艺术中心协办的《2005年上海中青年艺术家推荐展》,作为上海艺术博览会的一个组成部分与特展,诣在培育一批具有本土文化理念与国际眼光的艺术家,为推动海派艺术的更进一步全面发展作出努力,同时也将为丰富上海艺术博览会的内涵,推动其不断向广度与深度发展作出贡献。
 
  上海明圆文化艺术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各界朋友的支持与鼓励下,一直在朝着职业经纪人的方向努力,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们已经成功的举办了一些具有社会文化意义的展览,在今天,我们继续努力并希望借上海艺术博览会这个大平台,为上海的中青年艺术家走向市场、走向世界做些工作。我们将向与我们有着不同层面合作意向的艺术家提供专业性的展示和推广服务,并通过一系列公益性的社会活动。尽可能地全面开展艺术品市场的多元空间。       
 
一、展览名称
2005年上海中青年艺术家推荐展(艺博会附展)
二、主办与承办单位
上海文化发展基金会(主办)、明圆文化艺术中心(承办)
三、展览期限
2005年11月16日——11月20 日
四、展览场地
上海艺术博览会(上海世贸商城一楼2500平方米展厅)(虹桥开发区兴义路99号)
五、参展对象
1、  有上海户口或蓝印户口;或单位在上海;在上海设立艺术创作工作室一年以上并在本市从事专业美术创作的;持有在上海居留证的外籍人士。
2、  年龄在18——55岁之间的中青年艺术家,个别艺术家将视情况可作为特邀对象参加。
、征集作品范围与要求
1、  近年来创作的中国画、油画、版画、水粉、水彩、雕塑及民间艺术作品。
2、  平面作品(连框)尺寸不大于200cm×200cm,雕塑作品不大于150cm×150cm(雕塑作品不受石膏、玻璃等易碎的作品)。
、参展报名
请有意参展的本市中青年艺术家从即日起到2005年9月30日之前先将作品的照片(6——8寸,照片背面注明题目、尺寸、材质、作者姓名、通讯地址、电话、恕不收光盘),作者个人简历寄至上海明圆文化艺术中心(以寄出的邮日为准),每位作者选送的作品照片为4——8件。
具体地址:上海复兴中路1199号503室,上海明圆文化艺术中心“2005年上海中青年艺术家推荐展”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人:侯萍 张蕾 殷婕    电话:64738383转  网站支持:Http://www.eastday.com
八、作品审核
艺术委员会将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作品照片进行审核评选,通过评选的作者我们将择时通知其领取正式登记表格,并签订展览协议,同时请作者在规定时间里将作品原件送至上海明圆文化艺术中心,(作品外框自配,作品需能够直接上墙展示)。未通过评选者,恕不另行通知,不退回照片及稿件,请自留底稿。
九、展览与图录
最终入选作品将在上海艺术博览会展厅举行特展(与艺博会同步),集结出版大型图录。刊登图录的作品需要提供:作品120彩色反转片(请标明反转片的正、反、上、下),作品可以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请确保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在300dpi以上,JPG文件不小于2M,TIF文件不小于20M。

本篇编辑:Da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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