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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画节情况
1.1.第四届国际动画节(BIMINI)将于2006年4月5日至4月9日在 拉脱维亚首都里加举行。 1.2. 动画节名誉主席: Arnolds Burovs (木偶动画片导演、拉脱维亚动画的创始人、退休艺术家Three Star Order的持有人、拉脱维亚电影摄制人协会会员、拉脱维亚艺术家协会会员、剧院职能协会会员。) 1.3. 官方语言:拉脱维亚语,英语 1.4. 动画节由以下单位支持:拉脱维亚文化基金会, 拉脱维亚国家电影中心,共和国拉脱维亚文化部里加市文化委员会。 1.5. 动画节由文化基金会主办。 2. 动画节的宗旨 2.1.这个动画节是每年一届。 2.2.动画节在于鼓励创作交流,开发创意、艺术和技术。 2.3.动画节的另一个宗旨是把年轻的动画家介绍给专业的动画家。 2.4.动画节将放映以下内容作品:参赛作品、历史片和摄影作品。 2.5.动画节组织者委任五个国家的五个资深代表组成资深评审团。 2.6.动画节组织者委任一名儿童评委评审“最佳儿童片” 3. 奖项 3.1. 动画节将设置以下奖项: ·一等奖; ·最佳成人奖; ·最佳儿童奖; ·最佳无声动画; ·最佳新人奖. 4. 参赛作品资格 4.1. 在2004年4月1日之后制作完成的作品才可以参赛。 4.2. 无论采用任何动画技术,逐帧或是电脑技术制作的作品均可参赛。 曾经在别的动画节上荣获过奖项的作品也可参赛。 5. 作品提交 5.1. 作为参赛的作品提交格式勿必是 VHS/PAL-NTSC 录像带或 DVD/PAL。 5.2. 作品配音或字幕勿必是英语。 5.3.作品提交的同时,请勿必附上参赛表,作品的静帧图最少三张(tiff或jpeg格式,300dpi),作者的照片和简介,作品目录,作品中的对白(英语)。 5.4. 所有的参赛作品以及参赛表(参见参赛表,请打印出来填写)请勿必在2005年12月4日前寄到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602室 中国动画学会北京办事处 梁安妮 收 邮编:100080 电话:010-51286896转803 传真:010-82827252 E-mail: anni@chinanim.com 或 chinaanni@126.com 5.6 请用英文填写参赛表格。无参赛表格或是使用非英语填写将视为无效。 5.7. 请在提交作品之前预留一份作品以作其它备用。提交的作品中国动画学会和BIMINI动画节组委会将不给予退还。 6. 备注 6.1.动画节组织者只负责动画节上作品的放映。 6.2.组委会也许会使用作品的某些镜头(不超过作品的10%或是3分钟)作为动画节的广告宣传。 6.3.被选入在动画节上播放的作品的动画工作室、导演等相关信息将被出版在动画节官方目录上,这些目录也会发放到每一位参加动画节的人士手上,并且会发给广告媒体,大使馆,国际组织和其他对些感兴趣的个人或组织。 6.4.此规章制度如文字上存有争议,请以拉脱维亚语版本为准。 6.5.如若发生纠纷,建议双方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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