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设计之星”全国大学生优秀平面设计作品展览通知
来源: 作者: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发布时间:200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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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览时间: 2005年12月16日-18日 ■ 展览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舜耕国际会展中心 ■主办: 中国美术家协会 承办: 中国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协办: 山东省美术家协会 天津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 江西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 四川美术家协会平面设计艺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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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类别及作品要求: 形象类: A1标志:单项或系列,提交A4彩色图稿,每张图稿仅限一款标志,图稿直接装裱于A3黑色硬质纸板(同时背面附参展表格),附高质量电子文件; A2识别系统(机构、品牌、项目推广形象及公共信息符号): 系列不少于6项,提交A4彩色图稿,图稿直接装裱于A3黑色硬质纸板(同时背面附参展表格),附高质量电子文件。 海报类: B1社会文化海报:单项或系列(系列作品请在作品背后注明序号), 提交A4彩色图稿,每张图稿仅限一幅作品,图稿直接装裱于A3黑色硬质纸板(同时背面附参展表格),附高质量电子文件; B2商业推广海报:单项或系列(系列作品请在作品背后注明序号), 提交A4彩色图稿,每张图稿仅限一幅作品,图稿直接装 裱于A3黑色硬质纸板(同时背面附参展表格),附高质量电子文件。 书刊类: C1书籍刊物:单项或系列(系列作品请在作品背后注明序号),提交A4彩色图稿,图稿直接装裱于A3黑色硬质纸板(同时背面附参展表格),附高质量电子文件; C2机构及企业宣传推广画册:单项或系列(系列作品请在作品背后注明序号),提交A4彩色图稿,图稿直接装裱于A3黑色硬质纸板(同时背面附参展表格),附高质量电子文件。 包装类: 单项或系列,提交A4彩色图稿,图稿直接装裱于A3黑色硬质纸板, 附高质量电子文件。 ■参评费: 单件作品人民币RMB30元(系列作品人民币RMB50元); ■版权: 参展者的作品必须是参展者本人创作的作品; 参展者应保证主办机构不会因使用参展作品而产生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 主办机构拥有参展作品的展览、出版(含电子版权)、收藏的权利。 ■出版: 《首届“设计之星”全国大学生优秀平面设计作品集》 ■参展步骤: 报名方式: 各高校以团体形式报名,请详细填写参展表格,与参展作品和创作说明一起邮寄至“首届‘设计之星’全国大学生优秀平面设计作品展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提交作品: 参展作品以平面展示为主,送展设计作品请以tiff或jpeg格式的电子文(精度为300dpi以上)光盘储存,将作品A4彩色图稿装裱于A3黑色硬质纸板与光盘一并提交,同时背面附参展表格(请在http://www.sdada.edu.cn中下载参展表格<WORD文档>),展览时由展览办公室统一喷绘制作展板; 征稿截止时间: 2005年11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评选及展出: 征稿截止后,由评审委员会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本次展览将在每个类别各评出“设计之星”优秀作品,“设计之星”优秀组织单位,优秀作品入选《首届“设计之星”全国大学生优秀平面设计作品集》和展览; 表彰: 将于2005年12月16日,在山东省济南市舜耕国际会展中心举行隆重的开幕及“设计之星”颁奖仪式。 备注: 作品必须符合参展要求; 主办机构有权拒受任何对文化和道德有侵犯的作品; 主办机构将采取一切预防措施使参展作品获得妥善处理,但不为邮递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承担责任; 所有参展作品将不予退还,请参展者自留底稿。 ■评审组织: 本次展览评审工作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另设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和展览日常事务。 ■收件地址: “首届‘设计之星’全国大学生优秀平面设计作品展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邮政编码:250014); 电话:0531-82619429 传真:0531-82619417 ■收款地址: “首届‘设计之星’全国大学生优秀平面设计作品展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省济南市千佛山东路23号,邮政编码:250014); ■收款单位: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收款人:杜国昌 电话:0531-82619429 传真:0531-82619417 银行帐号:330900891429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历山路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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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编辑:sherry